阿优精灵·智能法规库
官网首页
政策法规
AI税法解读
立即登录
退出
×
登录后即可收藏
您还未登录,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
立即登录
×
验证码登录
密码登录
扫码登录
获取验证码
因运营商线路调整可能导致验证码延迟,未收到可联系028-86744499协助处理。
登 录
登 录
二维码已过期
点击刷新
加载中...
打开
微信
扫码登录
登录即代表同意
《用户协议》
和
《隐私政策》
政策法规
/
浙江省档案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子会计凭证归档业务...
浙江省档案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子会计凭证归档业务指引(试行)的通知
2021-10-29
浙江省档案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子会计凭证归档业务指引(试行)的通知
各市、县(市、区)档案局、财政局(宁波不发),省直各单位: 为深化实施我省票据数字化改革,落实一体推进票据开具、报销、入账、归档各环节电子化的部署要求,进一步规范电子会计凭证归档,省档案局、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《浙江省电子会计凭证归档业务指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指引(试行)》),现印发给你们,请在电子会计凭证归档工作中参考试行。《指引(试行)》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,请及时反馈省档案局、省财政厅。 浙江省档案局 浙江省财政厅 2021年10月29日 浙江省电子会计凭证归档业务指引(试行).pdf
上一篇
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《福建省代理记账资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下一篇
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“十四五”期间进口科学研究、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(第一批)的通知
立即登录